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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3 城市公共交通的第四条道路今晚从中大游泳回来,途经百佳的时候已经晚上10点钟了,在百佳门口停着十多二十辆残疾人专用车,那些司机(是否残疾不得而知)在耐心等候从百佳出来手里大袋小袋(购物袋)的男男女女,此时人来车往好不热闹,让我想起中学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里描述人们赶集的情景。
不过说实在的,我自己也曾经当过一回这些三轮残疾人专用车的乘客。那天我从百佳买了一个风扇一个熨斗,花了5块钱从百佳到几百米远我租的房子那,一路上都是逆行。看着路前面大车小车大大刺眼的车灯,一边随着“专用车”左摇右摆的颠簸着,心里感觉很兴奋又很害怕,还好几分钟后终于安全的回到家。
现在百佳门口的这种三轮残疾人专用车阵,在广州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最常见的超市门口,地铁站口,在我住的东晓路附件一抓一把。我在想,如果当初想到禁摩后的这种盛况,是否我们城市的决策者决定在禁摩前应该多考量呢?从市场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摩托车载客当初那么流行,就是因为城市人们有这样的需求,当摩托车被禁之后,这样的需求依然存在。禁摩到现在一年半的时间了,这样的需求并没有在城市公共交通中得到满足,反而是一种变相的摩托车满足了需求。
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需求呢?我们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形:我们想去一个地方,走去地铁站太远,坐公交车下车了还要走好几百米,打的又太贵而且上下班时基本打不到的士。这个时候,如果你不巧赶时间,或者提着很重的东西,你就会怀念起扬手即停的便宜的摩的服务了。不过事实是,广州已经全面禁摩了(阿Sir开的不算),摩的只能怀念而已。可是,我一直不认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应该把所有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是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会引起很大的麻烦,不好管,恐怕再提摩托车大家都想起飞车党的新闻。是啊,没有摩托车了,飞车党还有面包车,存在着飞车党人,就会有飞车抢劫案。要想解决飞车党,我想最好就是要全面禁面包车,大小货车,还有私家车,外地车是绝对不能进城的,以后城市里开的全是政府管理的公交车,的士,地铁,那么飞车党也许就会失去作案的工具转为“只用11路车,抢了就跑”党。
我在想,除了公交,地铁和的士以外,我们城市的公共交通是否存在第四条道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百佳门口看到的三轮残疾人专用车载客我看到了其必要性,至于可行性,我想事在人为,只要愿意去做,没什么是不行的。而且,我认为,政府统一管理下的正规摩托出租车(摩的)就是第四条道路的好选择。第一,政府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或者是学出租车公司,发牌给几个合资格的摩的公司统一管理;第二,司机是不需要担心的,以前大把的下岗工人摩托佬,只要有正规的公司招募肯定应者如云,在提供市民方便的同时也解决了很多下岗工人的就业问题;第三,摩的必须是和出租车一样,需要考牌,拿到资格的人才能开,摩托车也必须定时检查;摩的的收费应在地铁与的士之间,大概2-3公里以内5块钱左右,提供正规发票。摩的的安全性也许很多人会担心,但是就算是的士,难道就没有安全问题了吗?摩的如果限载一人,司机和乘客都必须戴好头盔,摩的走专用的车道,我想摩的的安全性并不会是个问题。
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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